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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海保署補助參與海洋保育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

一、補助對象及資格條件:

1.個人:年滿18歲以上具有自主行為能力,且具海洋保育相關學識、經驗之中華民國國民。

2.團體: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各級學校

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員工及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親屬均不得參加。

二、申請期間:自參加會議或活動舉行日60日前提出申請

三、補助項目:參與海洋保育相關國際組織、學術研究機構或其他國家主辦之國際會議或活動。

四、申請方式:備齊文件逕向海洋保育署申請。

五、本案計畫申請相關事宜資訊及檔案,可至海保署網站查詢下載。https://www.oca.gov.tw/ch/home.jsp?id=244&parentpath=0,2&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602090001

六、如有本案申請相關問題,敬請E-mailyclee@nkust.edu.tw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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