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6年建置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申請通知
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以下簡稱海保署)為有效執行「臺灣海域生態守護計畫」(114至119年)建置及維護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工作,116年規劃遴選適合之機關(構)、地方政府或大學與該署共同合作,推動海洋保育教育。計畫合作案申請徵件來函如附檔。
二、補助範圍:係以海洋保育推廣為主題,於固定場域建置1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及其後續之營運。相關申請程序、審查作業及管考查核詳如作業須知檢送如附檔。
三、欲送件申請老師,敬請於115年3月17日中午12時前,將上開作業須知附件2之經費需求表正本1份及電子檔(E-mail寄送至meoffice01@nkust.edu.tw)送達海洋科技發 展處(楠梓校區行政大樓4樓),因後續尚有校內行政作業時程考量,恕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有本案申請相關問題,敬請E-mail:yclee@nkust.edu.tw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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